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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阅读阿里妈妈服务协议
  • 阿里妈妈在线服务协议
    一、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妈妈”)与阿里妈妈网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 定义:
    1、 用户:按照阿里妈妈网站(www.alimama.com)(以下简称“阿里妈妈网”)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人。
    2、 卖方:拥有合法经营的网站或者网页的空间,并可按约定提供信息牌链接位的阿里妈妈用户。
    3、 买方:有意在网站主提供的空间,建立定向网络信息牌投放的阿里妈妈用户。
    4、 服务提供商:在阿里妈妈网上发布信息,以其技术、产品或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5、 网络定向广告:买卖双方的交易对象,即通过“网络广告自助管理系统”将买方要投放的信息牌有针对地投放到卖方提供的空间。
    三、协议的订立
    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阿里妈妈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用户在使用阿里妈妈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阿里妈妈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阿里妈妈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3、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阿里妈妈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阿里妈妈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阿里妈妈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四、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阿里妈妈网的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阿里妈妈网。
    2、 用户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3、 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阿里妈妈网用户名。
    4、 用户只能通过自己的密码来使用用户的账号。如果用户泄漏了密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不管任何原因用户的密码安全受到危及,应该立即和阿里妈妈取得联系。
    五、用户的声明和保证
    1、 用户承诺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达成交易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2、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阿里妈妈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3、在使用阿里妈妈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不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不在阿里妈妈网上交易平台上恶意评价其他用户;
    5、用户承诺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负责,不得利用阿里妈妈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不买卖国家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物品,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阿里妈妈认为不适合交易的物品。
    6、在阿里妈妈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用户同意,不对阿里妈妈网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阿里妈妈网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阿里妈妈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8、同意接收来自阿里妈妈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六、卖方及服务提供商的声明
    6.1 卖方及服务提供商了解并同意,在阿里妈妈网发布信息前,其应先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并通过“支付宝认证”(详见www.alipay.com.cn),拥有“支付宝”帐号;
    6.2 卖方及服务提供商声明并保证,其信息及其信息所指向的网站:
    a. 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欺诈成份;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信息及网站享有的权利或权益;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连接:(i) 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ii) 无权连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6.3 卖方声明并保证,在其网站或网页下的信息牌链接位处于闲置期限,即该信息牌链接位未被买方订购期限,阿里妈妈对该信息牌链接位有免费的使用权。
    6.4 如卖方或服务提供商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则阿里妈妈有权随时终止卖方使用阿里妈妈服务的资格,并追究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违约责任。
    七、买方的声明
    1、买方理解并同意,阿里妈妈仅提供互联网平易平台及交易工具,对于卖方、服务提供商、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内容,应由其自行判断,且审慎交易;
    2、买方理解并同意,交易是其与卖方或服务提供商自行达成的,如因交易发生任何争议,可以请阿里妈妈协调,但不应就交易纠纷追究阿里妈妈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责任。
    八、阿里妈妈的服务内容
    1、阿里妈妈为用户间的网络定向广告交易提供网络广告的自助交易管理系统和中介服务,并就该自助交易管理系统的使用向用户收取费用,费用标准详见网站说明。
    阿里妈妈服务包括以下功能:
    1)互联网信息服务;
    2)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
    3)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
    4)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
    5)提供交易效果报告;
    6)交易款项的支付中介。
    2、用户因达成交易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负责支付,阿里妈妈不能控制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以及达成交易各方履行其义务的能力,阿里妈妈提醒用户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用户因购买产品或服务而与买方、卖方、服务提供商间建立的合同关系应当依各自订立的合同履行,阿里妈妈并不是相关合同的当事人。
    4、用户所提供的其他网站或资源,由于阿里妈妈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用户承认并同意,阿里妈妈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阿里妈妈均不承担责任。
    5、阿里妈妈有权删除用户发布的涉嫌违法,或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阿里妈妈认为不妥当的信息。
    6、阿里妈妈有权停止为涉嫌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阿里妈妈认为不妥当的交易提供服务。
    九、交易程序
    1、交易物品描述:
    用户提供的在阿里妈妈网站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
    (1) 对用户拥有且用户希望交易的物品的描述;
    (2) 对用户正寻找的物品的描述。
    用户可在阿里妈妈网站发布任一类物品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用户必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阿里妈妈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2、就交易进行协商:
    (1)交易各方通过在阿里妈妈网站进行相互协商。
    (2)所涉及的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
    (3)用户的承诺不得撤回。
    3、处理交易争议:
    除交易系统的提供和交易款项的支付中介外,阿里妈妈不参与交易各方的交易。
    倘若用户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用户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用户一致同意免除阿里妈妈 (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 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十、交易款项的中介
    1、在双方就交易内容达成一致后,买方可将交易款项支付至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在交易履行完毕(网络定向广告投放完毕或服务履行完毕)后,款项将定期划转至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支付宝账户;
    2、买方可以向支付宝公司预付部分款项,并根据交易的成交和履行情况从预付款中扣减;
    3、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应由交易方自行承担,卖方和服务提供商了解并同意,阿里妈妈在向网站主或服务提供商支付交易款项时,应扣缴卖方应承担的税费;
    4、如因任何原因,用户发生交易纠纷,如信息牌未能按要求投放、或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而退款等情况下,阿里妈妈应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款项的划付。用户一致同意,如交易各方协商不成的,则阿里妈妈有权根据其提供的系统内交易数据的情况,单方面确定交易款项的归属。
    5、如因卖方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嫌违法、违约或侵权,阿里妈妈有权冻结或终止向其支付交易款项。
    十一、服务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阿里妈妈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1、在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阿里妈妈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该用户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用户的,阿里妈妈有权直接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如阿里妈妈通过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联系时,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阿里妈妈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更改,而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阿里妈妈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一旦阿里妈妈发现用户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阿里妈妈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5、其它阿里妈妈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十二、服务终止后
    1、服务终止后,阿里妈妈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2、不论阿里妈妈与用户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阿里妈妈仍有权:
    (1)保存或不保存该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对于用户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阿里妈妈有追索权;
    3、对于服务终止之前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终止之前,用户的交易物品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阿里妈妈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交易信息;
    (2)服务终止之前,用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阿里妈妈有权选择是否删除该项交易,并有权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用户的交易对方。
    十三、服务的变更、中断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阿里妈妈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理解,阿里妈妈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阿里妈妈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知识产权
    1、阿里妈妈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阿里妈妈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非经阿里妈妈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3、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阿里妈妈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隐私政策
    1、适用范围:
    (1)在用户注册阿里妈妈账户时,根据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2)在用户使用阿里妈妈服务,或访问阿里妈妈网页时,阿里妈妈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及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2、信息使用:
    (1)阿里妈妈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得许可。
    (2)阿里妈妈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阿里妈妈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3)为服务用户的目的,阿里妈妈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阿里妈妈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3、信息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你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5)其它阿里妈妈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十六、协议修改
    1、阿里妈妈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且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予第三方,一旦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阿里妈妈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不同意阿里妈妈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转让,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
    3、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阿里妈妈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协议的转让。
    十七、通知送达
    1、阿里妈妈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用户对于阿里妈妈的通知应当通过阿里妈妈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八、责任限制
    1、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阿里妈妈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阿里妈妈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3)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阿里妈妈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2、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阿里妈妈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阿里妈妈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阿里妈妈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买卖双方同意自行审查,并自担风险,与阿里妈妈无关。
    十九、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 请阅读淘宝客推广协议
  • 一、 关于本协议的生效及协议各方的主体身份
    1. 满足下述任一情况,则协议生效:
    (1)在您点击确认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一旦点击确认,即被视为同意本协议并愿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2)即使您没实施点击确认的动作,若您的行为事实上已在履行本协议,比如将推广代码添加至您可以合法使用的推广空间,或者选择了利用淘宝客推广服务推广您在淘宝网上发布的商品,则本协议在您的事实行为发生之时生效。
    2. 协议主体身份
    本协议是淘宝、淘宝客、淘宝客卖家三方之间关于淘宝客业务的协议。淘宝是本协议所述的技术服务的提供方并享有收取技术服务等权利,但不是淘宝客与淘宝客卖家之间的推广服务关系的一方也不承担相关的义务和责任。淘宝客是淘宝客推广服务的唯一责任人。 若您在点击确认本协议时,已表明或认可以淘宝卖家(或称淘宝客卖家)的身份同意本协议,则您在本协议的主体身份是淘宝卖家(或称淘宝客卖家);若您在点击确认本协议时,已表明或认可以淘宝客的身份同意本协议,则您在本协议的主体身份是淘宝客。 若您在点击确认本协议时,并未明确区分您的身份是淘宝卖家(或称淘宝客卖家)还是淘宝客,则应以您履行本协议的具体行为确定您在本协议的主体身份:若您进行您的商品信息的推广,则您在本协议的主体身份是淘宝卖家(或称淘宝客卖家);若您获取推广代码为他人的商品信息进行推广,则您在本协议的主体身份是淘宝客。 您可以既作为淘宝客获取他人商品/店铺信息的推广代码为他人进行淘宝客推广,又作为淘宝客卖家利用淘宝客推广服务推广您经营的商品/店铺,但您在进行此等行为时应相应地遵循本协议关于淘宝客和淘宝客卖家的规定。

    二、 定义以及相关规定
    1. 淘宝卖家:注册成为淘宝网网站会员在淘宝网上发布商品(含服务,下同)出售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在淘宝客专区或者其它场合有时也称淘宝掌柜。淘宝卖家若确认本协议或者利用淘宝客推广服务推广其商品、店铺,即成为本协议所称的“淘宝客卖家”“委托人”。
    2. 淘宝客:在其可合法使用的推广空间为本协议项下委托人提供推广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3. 推广空间:淘宝客享有使用权的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淘宝客通过在该空间发布推广链接为委托人提供推广服务。本协议下的推广空间仅指网站及该网站的所属网页、即时通讯软件空间。
    4.推广商品:委托人同时发布于阿里妈妈网站和淘宝网的,并委托淘宝客提供推广服务、委托淘宝提供淘宝客业务技术服务的商品。
    其他商品:除推广商品外,委托人发布于淘宝网的其他商品。
    委托人可以使用淘宝客推广服务和技术服务推广其整个网上店铺的商品信息,但应就此参照本协议相关规定付费。
    5. 推广服务和技术服务:淘宝客和淘宝同时分别为淘宝卖家提供商品推广服务(包括将推广链接发布于推广空间)、淘宝客业务技术服务(包括从技术上使委托人的商品信息可以转化为网页链接代码、计费核算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等。本协议所述之技术服务,均指“淘宝客业务技术服务”)。淘宝卖家应向淘宝客和淘宝支付服务费,即推广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为了便于称谓,此两种服务的费用有时会被合称为推广佣金。 服务费率(在淘宝客专区有时也称佣金比率)在1.5%-50%之间,由委托人确定。服务费以实际达成交易的商品所设定的服务费率计算。比如交易额100元,服务费率5%,则服务费为100元的5%,即5元。其中,服务费的90%作为淘宝客收取的推广服务费,10%作为技术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给淘宝。 前述之交易额是指委托人与第三人就推广商品或其他商品在淘宝网上成功交易的成交金额(不包含运费)。
    6. 推广代码:是指委托人利用淘宝的技术系统的服务,就其拟将推广的商品、店铺信息,生成电脑及/或互联网可以识别、储存和传递的技术代码,在淘宝客将该推广代码添加/发布至其推广空间后,可以导致推广空间的浏览者浏览到委托人的商品、店铺信息。 在推广代码指引下或伴随下达成的交易,即为通过淘宝客的推广服务达成的交易。
    7. 成功购买:通过淘宝客的推广服务达成商品交易后,购买者发出确认收到商品并同意支付费用的指令时,即为成功购买。
    8. 您同意:“淘宝客”、“淘宝客卖家”、“淘宝客专区”、“淘宝客推广”、“淘宝客推广专区”、” 推广商品”、“推广空间”、“推广服务和技术服务”、“推广代码”、“成功购买”、“淘宝客推广专区介绍”等等的称谓和相关约定,可以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淘宝网、阿里妈妈网站进行不时的修改和解释。称谓的改变,不影响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
    9. 支付宝公司:是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 阿里妈妈: 是指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

    三、淘宝客推广专区介绍
    1. 淘宝在阿里妈妈网站及/或淘宝网提供淘宝客专区供委托人和淘宝客使用,以便其使用淘宝的技术服务,进行推广信息的设定和选择等活动。
    2. 淘宝客在其推广空间为委托人的推广商品提供推广服务,使第三人(通过点击该推广空间的推广代码进入委托人在淘宝网上的相关信息页面后)在淘宝网成功购买委托人推广商品或其他商品的,委托人按照该笔交易额的约定服务费率分别向淘宝客支付推广服务费,向淘宝支付技术服务费。

    四、委托人和淘宝客条件
    1. 委托人保证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支付宝帐户,通过“支付宝认证”(详见于www.alipay.com);
    (3)拥有淘宝网上一星级及以上的卖家信用度的淘宝卖家;
    (4)必须注册成为阿里妈妈网站会员,并同意遵守阿里妈妈网站的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
    (5)阿里妈妈和淘宝有权否决委托人使用淘宝客推广专区的服务。
    2、淘宝客保证应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
    (2)对推广空间有持续合法的经营及收益之权利;
    (3)有资质及能力为他人提供推广服务;
    (4)必须注册成为阿里妈妈网站会员,并同意遵守阿里妈妈网站的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
    (5)阿里妈妈和淘宝有权否决淘宝客使用淘宝客推广专区的服务。

    五、委托人的义务
    1. 将发布于淘宝网的推广商品信息发布于阿里妈妈网站,有义务保证该信息的内容合法并与淘宝网保持持续的一致。
    2. 委托人保证对推广商品享有合法的权利,如该商品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阿里妈妈有权删除该推广商品,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3. 在淘宝客推广专区选择推广方案。委托人保证推广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之情形。推广内容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则阿里妈妈有权终止委托人使用淘宝客推广专区的服务。
    4. 在淘宝客专区设定推广商品和其他商品的服务费率,确认推广代码,同时承诺淘宝客和淘宝可以信赖已设的服务费率和确认的推广代码行事并获得本协议约定的利益。
    5. 因淘宝客的推广服务致使第三人成功购买“推广商品”和(或)“其他商品”后,有义务按本协议之规定向淘宝客支付推广服务费并向淘宝支付技术服务费。
    (1)因淘宝客的推广服务致使第三人成功购买推广商品,则按照该笔交易额及已设定的相关推广商品服务费率,支付服务费(包括推广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
    (2)第三人虽未购买推广商品,但因淘宝客的推广服务而成功购买其他商品,则按照该笔交易及已设定的其他商品的服务费率,支付服务费(包括推广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
    6. 委托人未及时履行本条第2、第3或第4款之义务的,淘宝和阿里妈妈有权删除委托人发布的推广商品信息并有权终止委托人使用淘宝客专区的服务。
    7. 若发生淘宝或其关联企业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还把推广代码添加至淘宝或其关联企业的推广空间并在推广代码指引下或伴随下达成了交易的情况,则委托人不但要向淘宝支付技术服务费,还须参照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向淘宝或其关联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也视为一个淘宝客)支付推广服务费。
    8. 承担其出售的所有商品、服务的售后服务责任。
    9. 委托人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淘宝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委托人应对淘宝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六、淘宝客的权利限制以及义务
    1. 有义务将代码添加至其推广空间,不得擅自更改代码,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而且由此导致的佣金无法结算的后果由淘宝客自行承担。
    2. 依法挑选和审查(包括对自选的商品信息和淘宝或阿里妈妈提供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查)拟将推广的商品信息和委托人的推广方案和推广内容,并巡查其推广后信息展示的情况、终止不法信息的推广,并为这些行为(以及不作为)承担责任和风险。
    在选择后按照委托人的推广方案推广委托人的推广商品,并为推广行为承担责任和风险。
    3. 如淘宝客提供的推广服务涉嫌违法、违约或侵权,则委托人有权冻结或终止向淘宝客支付推广服务费,阿里妈妈有权终止淘宝客使用淘宝客专区的服务。
    4. 委托人就同一商品可委托多个淘宝客进行推广,任一淘宝客的推广为非独家推广。
    5. 如因推广商品被删除或委托人部分或全部停止其淘宝客推广而导致推广或推广代码失效或失去意义,则淘宝和阿里妈妈有权向淘宝客提供其他委托人的推广商品信息,原推广代码可直接关联至新的推广商品。如淘宝客不同意新的推广,应当自行删除其推广空间中的原代码或以其它的推广代码予以替代,否则视为同意该新的推广。淘宝客应每日检查其使用的推广代码是否有效,并为其怠于检查的行为后果负责。
    6. 不得在违法的推广空间进行推广服务,不得在推广服务中侵犯他人权益(亦包括委托人、淘宝及/或其关联企业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构成对他人的骚扰、空间的滥用。
    7. 不得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标榜其与淘宝及/或其关联企业存在授权关系或其它特殊关系;不得使用淘宝或者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任何企业或其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商标、标识、版权、特殊图案;不得误导消费者或其它企业;也不得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宣传;
    8. 应利用其网站或推广空间的浏览量促成委托人商品的交易,而不得利用委托人的链接、淘宝的服务、淘宝客业务相关的推广服务费的减少或返现或退还,来提高其网站的浏览量、广告资源价值;
    9. 不得要求买家或潜在买家在其网站上进行注册或使用或购买其服务或产品;
    10.不得复制、储存、编辑、公布、泄漏、提供、出租、出售(或以其它方式进行利用)任何买家、卖家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但是为了按照本协议将淘宝客卖家允许推广的商品信息或店铺信息相关的推广链接和推广主题进行合理推广的除外;
    11. 不得诋毁、贬损任何买家、卖家、淘宝、阿里妈妈以及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旗下企业。
    12. 不得在淘宝卖家未同意、不同意、不知情或已经停止淘宝客推广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该卖家收取推广服务费;若已经收取,应该立即返还;
    13.淘宝客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淘宝遭受任何损失或可能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淘宝客应对淘宝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七、淘宝的义务
    淘宝为委托人和淘宝客进行的淘宝客推广业务提供技术服务,但淘宝并不对技术服务的提供作出任何的担保,也无须对之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淘宝可以根据本协议获得免责以及随时无须承担责任地解除、中止、终止本协议。

    八、免责
    1.淘宝、支付宝公司、阿里妈妈以及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旗下企业,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淘宝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a. 使用或未能使用淘宝、支付宝公司或阿里妈妈的服务(在本条款中称为“服务”);
    b.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c. 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
    d. 或非因淘宝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不当使用、违规或违约或违法行为。

    九、委托人与淘宝客之间的推广服务关系以及要约与承诺关系以及推广纠纷的处理
    1. 要约:委托人在淘宝客专区成功发布推广商品时,则要约生效。
    2. 承诺:淘宝客将推广代码添加至其推广空间后,则构成承诺。
    3. 淘宝客一旦作出承诺,委托人与淘宝客之间的委托推广合同即成立。
    4. 委托人应与淘宝客按照双方业已成立的委托推广合同关系履行合同。如委托人与淘宝客因推广服务发生纠纷的,委托人与淘宝客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淘宝和阿里妈妈有权利(但无义务、也不承担相关的责任)根据淘宝网和阿里妈妈网站上的相关系统数据确定推广服务费归属等问题。

    十、推广服务费的支付以及支付宝账户款项的划拨、调整等
    1. 委托人向淘宝客和淘宝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在交易成功后将分别支付到淘宝客的收款帐户和淘宝或其认可的的收款帐户。淘宝客和淘宝就各自的收入自行申报纳税。
    2. 如果淘宝客或委托人有作弊行为,或做出有损推广服务对方当事人及淘宝的利益或信誉的行为,淘宝以及支付宝公司可以终止与本协议或与淘宝客和委托人相关的任何服务及/或协议,并对有关责任人的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划拨。
    3. 委托人和淘宝客在此作出不可撤销的委托,委托淘宝和支付宝公司出于实现上述1、2款之规定及便于本协议履行或遵守法律法规之目的,对委托人和淘宝客的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的支付、接收、划拨、冻结、解冻等行为。

    十一、本协议的构成、修改、解除、终止
    1. 淘宝网(域名www.taobao.com及/或www.taobao.com.cn)和阿里妈妈网站(www.alimama.com及/或www.alimama.com.cn)的经营者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有关淘宝客业务的相关规则、问答(FAQ)(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妈妈网站的“帮助中心”中关于淘宝客佣金的计费办法的规定,以下统称“淘宝网和阿里妈妈网站的相关规则”)及其不时的修改、澄清,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对本协议相关的主体具有约束力。
    2.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及其关联企业、淘宝网、阿里妈妈网站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以及相关的规则进行修改。如您拒绝接受修改,则应立即书面通知淘宝并停止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推广服务、技术服务,并在您于淘宝网、阿里妈妈网站中与淘宝客推广相关的账户内点击选择退出及/或终止淘宝客推广,否则视为您已接受修改。
    3. 在任何情况下,淘宝可以随时无须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地:
    a. 解除本协议;
    b. 全部或部分暂停、中止及/或终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4. 关于淘宝客、委托人解除本协议、终止淘宝客推广业务的条件以及各自后续义务的规定,适用淘宝网和阿里妈妈网站的相关规则。


    十二、本协议的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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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注册账户昵称服务协议
  • 关于注册账户昵称服务协议
    第一条 本规则系阿里妈妈网站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之组成部分,您点击确认同意了服务协议,即表示同意了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列“用户”之定义与服务协议相同,即按照阿里妈妈网站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 本规则所列“昵称”是指用户在注册阿里妈妈网站帐号时需要录入的昵称。昵称的录入应遵守阿里妈妈网站对昵称长度等的要求。
    第四条 用户承诺对昵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用户对使用昵称引发的所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用户的昵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六条 用户的昵称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比如商标权、名称权。
    第七条 用户的昵称如违反本规则第五条、第六条,阿里妈妈有权拒绝该用户使用、责令用户改正、在用户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利关闭用户账户。
    第八条 阿里妈妈有权利要求用户提供其对昵称享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如用户在阿里妈妈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提供证明,阿里妈妈有权利责令用户在限定的时间内更改昵称,如用户拒绝更改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阿里妈妈有权利关闭该用户账户。按照本条和第七条关闭账户造成之所有损害,用户同意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规则公布日期:2007年 8月 10日。